注:
1.我校2017年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。
2.所列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预科计划,我校在内蒙古、贵州、云南、新疆有少数民族预科计划。
3.所列天津计划中含定向招收本市农村学生专项计划,安徽、河南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计划中含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,新疆计划中含定向和田地区计划和南疆单列计划。
4.电子信息工程(通信技术方向)(联合培养)专业属我校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专业,在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学;化学工程与工艺(联合培养)专业属我校与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专业,在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上学。